第13部分 (第3/5页)
arinex的广告告诉我我得了花粉热!”)但是,制药公司至少还承认直接面向顾客的广告主要都是推广活动。这并不是我将在本章中讨论的问题。
本章中将要讨论的是那些制药公司认为纯粹是教育活动的费用,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这部分费用中的大部分都是直接针对医生的。尽管局外人不能肯定,但是这部分费用很可能就是销售预算中消失的那350亿美元。对大型制药公司来说,维持这个谎言——这些费用是用于教育而不是推广——至关重要,因为这样做的话就可以规避掉一些推广行为上的法律限制,而且还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公共形象。
先来看两条有关这方面的法律限制。第一,制药公司推销药物未经批准的用途是非法的。FDA批准新药时,会批准该药物的特定用途。这很容易理解,如果一种药物对某一种特定的感染有效,并不意味着它对另一种感染也有效。为了限制制药公司毫无根据地夸大药物作用,规定不允许它们按照“标签说明之外的用途”——也就是FDA没有批准的用途——去推销药物。然而,医生却不受这个法规的限制。他们有随心所欲地开处方的权力。因此,如果制药公司能够通过某种方式说服医生将某种处方药用于标签说明之外的用途,那么该药的销售额肯定会上升。问题是如何规避“不准为这些用途进行推广”的法律禁令。
“教育”在这时候就派上了用场。如果制药公司假装它们只是告诉医生药物可能还有其他的用途,就能够战胜法律。事实上,它们就是这样做的。制药公司赞助那些掩人耳目的教育,而且经常以其赞助的不足为信的研究成果来支持教育。
第二,因为医生开某种处方药而给医生回扣(实质上是贿赂)是违法的。上一章中,我们看到TAP药厂正是因此惹上了官司。TAP案例之后,对大型制药公司赠给医生和医药人员奢侈礼物的批评之声越来越多。美国医学会以及美国药物研究与制造商协会都对分发礼物制定了自律性指南。美国卫生与公共事务部的总监察长办公室也发出警告,认为即使遵守这些指南也不能彻底避免触犯反回扣法的情况。
但是,这些指南和警告都豁免了教育和研究活动。如果制药公司能够合理地证实它们的活动确实是以教育或研究为目的的,就可以不受限制地派发礼品(实质是推广行为)。此外,决定什么是教育或研究、什么是推广的,主要还是制药公司。总监察长办公室在2003年的警告中写道:“制造商应当确定这笔资金是否真的用在了真正的教育或研究上。”对公开礼物的审查越严,制药公司就越会把更多的活动定义为教育和研究活动。
后续医药教育
该行业应感到庆幸,因为医生教育的需求是巨大的。这是由于大多数情况下医生都被要求在执业生涯中接受后续医药教育(CME),以保持他们的行医资格。这项要求十分严格,并且教育必须由鉴定为合格的机构提供。多数医生通过参加会议和演讲来得到必要的分数——大概一年需要参加一百场。这也就意味着后续医药教育就是医生生活的一部分。每一天,全国上下都有数百场甚至数千场这样的会议召开。医生们涌进医院的礼堂、会议中心或者空闲的大厅去学习医药方面的最新发展。一个叫做后续医药教育鉴定委员会[Accreditation Council of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ACCME)]的职业组织为那些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授权。这些教育机构包括医学院、医院和各种职业团体。
但是,谁为这些教育付费呢?你也许以为是医生为自己的后续教育付费,因为其他很多职业都是如此。你错了。2001年,制药公司支付了后续医药教育的60%的费用,并且这个比例后来还在不断增大。以前它们是直接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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