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3/5页)
而且这种幻觉如此根深蒂固,以至连我也乐意接受它了。当我采取这种或那种行动的时候,总以为自己是个有自由意志的作俑者。其实事成之后就很清楚:我所采取的行动,完全是各种各样的永恒不灭的宇宙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个人想防上也防止不了。它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即使干了好事,我也不想去邀功请赏,而倘若干了环事,我也绝不引咎自责。〃
〃我有点头晕了。〃
〃来点威士忌吧,〃克朗肖接口说,随手把酒瓶递给菲利普。〃要想清醒清醒脑子,再没比喝这玩意儿更灵的了。要是净喝啤酒,脑子不生锈才怪呢。〃
菲利普摇摇头,克朗肖又接着往下说:
〃你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可惜竞不会喝酒。要知道,神志清醒反倒有碍于你我之间的交谈。不过我所说的好事和环事,〃菲利普明白他又接上了刚才的话头,〃完全是套用传统的说法,并没有赋予什么特定的涵义。对我来说,'恶'与'善'这两个字毫无意义。对任何行为,我既不称许道好,也不非难指责,而是一古脑儿兜受下来。〃
〃在这世界上,总还有一两个其他人吧,〃菲利普顶了他一句。
〃我只替自己说话。只有当我的活动受到别人限制时,我才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就他们来说,每个人的周围,也各有一个世界在不停转动着。各人就其自身来说,也都是宇宙的中心。我个人的能力大小,划定了我对世人的权限范围。只要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尽可以为所欲为。我们爱群居交际,所以才生活在社会之中,而社会是靠力,也就是靠武力(即警察)和舆论力量(即格朗迪太太)来维系的。于是你面前就出现了以社会为一方,而以个人为另一方的阵势:双方都是致力于自我保存的有机体。彼此进行着力的较量。我孑然一身,只得接受社会现实。不过也谈不上过分勉强,因为我作为一个弱者,纳了税,就可换得社会的保护,免受强者的欺凌。不过我是迫于无奈才屈服于它的法律的。我不承认法律的正义性:我不懂得何谓正义,只知什么是权力。譬如说,我生活在一个实施征兵制的国家里,我为取得警察的保护而纳了税,还在军队里服过兵役(这个军队使我的房屋田产免受侵犯),这样我就不再欠社会什么了。S接下来,我就凭借自己的老谋深算来同社会的力量巧妙周旋。社会为了B保全自身而制定了法律,如果我犯了法,社会就会把我投入监狱,甚至将我处死。它有力量这么做,所以也就拥有了这份权利。假如我犯了法,我甘愿接受国家的报复,但是我决不会把这看作是对我的惩罚,也不会觉得自己真的犯了什么罪。社会用名誉、财富以及同胞们的褒奖作钓饵,想诱使我为它效劳,可同胞们的褒奖,我不希罕,名誉,我也不放在眼里。我虽无万贯家财,日子还不照样混得挺好。〃,
〃如果人人都像你这么想,社会岂不立即分崩离析了!〃
〃别人和我有何相干?我只关心我自己。反正人类中的大多数都是为了捞名获利才干事的,而他们干的事总会直接或间接地给我带来方便,我乐得坐享其成呢。〃
〃我觉得你这么看问题,未免太自私了吧。〃
〃难道你以为世人做事竟有不出于利己动机的?〃
〃是的。〃
〃我看不可能有。等你年事稍长,就会发现,要使世界成为一个尚可容忍的生活场所,首先得承认人类的自私是不可避免的。〃
〃要果真是这样,〃菲利普嚷道,〃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思呢?去掉了天职,去掉了善与美,我们又何必到这世界上来呢?〃
〃灿烂的东方给我们提供答案来了,〃克朗肖微笑着说。
克朗肖抬手朝店堂口一指:店门开了,随着一股飕飕冷风,进来了两个流动小贩。他们是地中海东岸一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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